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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4-9-2 09:31|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1| 评论: 0

摘要: ‌预收款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情形。‌对于预收款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 ...
‌预收款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情形。‌

对于预收款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预收款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

对于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对于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如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这些规定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预收款增值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并遵循相关税收法律规定,以确保合规纳税。此外,对于预收款方式的其他相关税务规定,企业应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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