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上海企业可以向工商部门申报上海市著名商标: 本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中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符合上海市著名商标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上海市著名商标。 1、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均满三年以上; 2、商标使用区域大,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3、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并能长时间保持稳定; 4、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5、商标宣传面大、覆盖地域广、成效显著; 6、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所有、管理和保护工作; 7、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较多国家(地区)注册,并拥有较广泛的销售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