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来说,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可能在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规定,对于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情况,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