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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不能作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

2024-10-4 21:23|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41| 评论: 0

摘要: 外购不能作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首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企业在购买这些商品或服务时 ...
外购不能作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

首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企业在购买这些商品或服务时,不能直接将进项税计入预付款项,而是需要先按照正常的方式记账入账,再在纳税申报时将其作为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来处理。

其次,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也是不能抵扣的。这些“非正常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外购不能作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

最后,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也是不能被抵扣的。这种情况下,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都不能抵扣进项税。同时,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也会受到类似的限制。

如果出现了不能入账的进项税情况,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原先已经记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需要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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