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