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核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净资产核定法:这种方法是根据转让股权所占的企业账面净资产份额来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等。如果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类比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或者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来核定。如果采用以上方法存在困难,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法,比如企业有独创的知识产权等。 其他合理方法:当采用净资产核定法和类比法存在困难时,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例如,如果企业有独创的知识产权,无法类比,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核定。 股权转让收入的计算方法:股权转让收入指的是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