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计时工资: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比如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等。 2. 计件工资:这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比如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 奖金:这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4. 津贴和补贴:这是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比如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等。 5. 加班加点工资:这是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比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此外,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适用于不同的劳动者。 总之,工资的组成部分多样,涵盖了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以及因各种原因给予的特殊补偿和奖励。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