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结构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责任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这意味着,有限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合伙企业债务中的风险是有限的,仅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 三、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是一种非法人组织,其法律地位不同于公司制企业。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体现在其特殊的组成结构、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以及企业本身的非法人性质上。这些特征使得有限合伙企业在某些特定场景下(如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具有独特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