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都是企业组织形式,它们在设立要求、风险承担、治理结构、份额或股权转让、新增合伙人或股东、利润分配和税务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1. 设立要求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必须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则是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 2. 风险承担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治理结构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则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 4. 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除外),对内互相转让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需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全体2/3以上表决权同意,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 5. 新增合伙人或股东不同:有限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引入新股东需股东会全体2/3以上表决权同意。 6. 利润分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则同股同权,按照占有股权的比例相应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7. 税务承担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征税;有限责任公司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自然人的股东分红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