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需申报的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工作人员对食品经营提供者进行现场核查(有必要现场核查的),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4、核查合格经审批后,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许可机关网上办理审批; 方式二: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许可机关纸质流转审批---网上打印证书; 方式三: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许可机关帮助录入系统---许可机关网上办理审批。 六、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所辖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所。 七、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必备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 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 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 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 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