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的办理流程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办理。以下是详细的步骤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上海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前准备工作 1.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公司的决议,明确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 - 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需由股东签署决定文件。 2. 清算组备案 - 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线下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清算组备案申请书》。 3. 清算公告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省级以上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期为45天。 二、税务注销 1. 税务清税 -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清税,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 - 领取《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若适用简易注销)。 2. 税务注销申请 - 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完成税务注销。 注意:若公司被列为税务异常,需先解除异常(补申报、补缴税款等)。 三、工商注销(营业执照注销) 1. 提交材料 - 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文件。 - 清税证明。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办理方式 - 线上: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选择“企业注销一窗通”提交申请。 - 线下:前往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办理。 3. 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 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管局出具注销证明,营业执照作废。 四、其他账户注销 1. 银行账户 - 携带《准予注销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2. 社保、公积金账户 - 前往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销账户,结清员工费用。 3. 其他许可证 - 如食品经营许可、进出口权等,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 五、特殊情形处理 1. 简易注销(符合条件时) - 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日,无需清算组备案。 - 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至“一网通办”平台快速办理。 2. 异常名录处理 - 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未年报、地址失联),需先移出异常后方可注销。 六、时间与费用 - 时间:正常流程约2-3个月(含公告期45天);简易注销约1个月。 - 费用:委托代理机构约2000-5000元。 注意事项 1.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业务,需妥善处理债权债务。 2. 保留所有注销文件(如清算报告、注销证明)以备后续查询。 3. 若公司存在未决诉讼或行政处罚,需处理完毕后方可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