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新办建筑劳务资质(现称“施工劳务资质”),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结合全国统一标准及上海地方要求整理如下: 一、基础条件 1.企业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施工劳务”或类似内容。 -注册地须在上海,注册资本需符合资质要求(通常无明确下限,但需满足净资产要求)。 2.净资产要求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 二、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2.技术工人 -至少2名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需持有砌筑工、电工、钢筋工等工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社保要求 -所有人员需在上海缴纳社保,并提供近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部分区域可能要求更长期限)。 三、制度与设备要求 1.企业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2.技术设备 -具备与作业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如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3.办公场所 -拥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资产证明、人员证书及社保记录、办公场所证明、管理制度文件等。 2.申报途径 -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或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委提交纸质材料。 3.审批时间 -通常为20个工作日左右,公示通过后领取资质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政策动态 -2021年起施工劳务资质改为备案制,但上海可能结合实际执行审批制,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得资质后需单独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配备安全员A/B/C证)。 3.信用与合规 -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上海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