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企业的流程和所需资料如下,供参考: 一、合伙企业设立流程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登录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政务服务网)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提交2-3个备选名称。 - 名称格式一般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如“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2. 准备设立材料 - 根据要求准备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详见下文资料清单)。 3.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 通过线上(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材料。 - 部分地区支持“一网通办”,可同步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 4. 领取营业执照 - 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 审核时间通常为3-7个工作日。 5. 后续手续 - 刻制公章、财务章等(需备案); - 开立银行账户; - 税务报到(核定税种、申领发票); - 社保、公积金开户(如需)。 二、所需资料清单 1. 基础材料 - 《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需全体合伙人签字); -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合伙协议(需全体合伙人签署,明确出资方式、利润分配、责任承担等条款); - 经营场所证明(如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产权方证明)。 2. 特殊材料 - 有限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协议》中明确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的区分; - 特殊行业:需相关行业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金融业务许可等); - 委托办理:需提交《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其他文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审批的,提交批准文件; - 若合伙人以非货币出资(如知识产权、不动产),需提交评估报告或权属证明。 三、合伙协议核心条款 合伙协议需包含以下内容(建议由律师审核): 1.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2. 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3.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4.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如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 入伙与退伙条件; 6. 争议解决方式; 7. 解散与清算条款。 四、注意事项 1. 责任风险 - 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LP)以出资额为限担责。 2. 税务登记 -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区域差异 -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如自贸区简化流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4. 前置审批 - 若涉及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需先办理行业许可证再申请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