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人力资源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及流程,结合全国性法规和地方政策整理: 一、基本设立条件 1. 注册资本 - 实缴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全国性要求,上海适用)。 - 外资企业需符合《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额外规定。 2. 经营场所 - 固定商用办公场地(非住宅),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 - 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场所平面图。 3. 专业人员 - 至少3名专职人员(上海要求)。 4. 合规制度 - 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服务流程、保密制度)。 二、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需先注册公司);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及社保记录; - 外资企业需提交商务部门批准文件。 三、办理流程 1. 公司核名: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系统核准名称。 2. 营业执照注册:提交注册材料至市场监管局。 3. 申请许可证: - 向上海市或区人社局提交材料; - 现场核查办公场所及设施。 4. 银行开户与税务登记:完成执照及许可证后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外资企业:需先经商务部门审批,再申请人力资源许可。 - 劳务派遣业务:需额外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政策更新:上海自贸区可能有简化流程,建议咨询当地部门。 五、常见问题 - 时间周期:通常1-2个月(含审批及核查)。 - 后续监管:需定期提交经营报告,接受人社局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