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结合最新政策与实务操作整理: 一、备案前准备 1. 确认产品分类 - 依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确认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 - 注意:分类错误可能导致备案失败,建议通过药监局预分类服务或专业机构确认。 2. 生产资质核查 - 若企业自行生产,需先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 - 委托生产需提供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及委托协议。 二、备案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 备案申请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 2. 产品技术要求:符合GB或行业标准,明确性能指标。 3. 检验报告 - 由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全性能检验报告(接受部分项目自检,但关键项目需第三方检测)。 4. 临床评价资料 - 可通过同品种比对豁免临床试验(需提供对比产品数据及符合性声明),具体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5. 风险分析报告:涵盖设计、生产、使用全流程。 6. 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委托协议)、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 7. 符合性声明:承诺材料真实性及符合法规要求。 8. 其他:如进口产品需原产地证明、境外备案凭证等。 三、备案流程 1. 线上提交 -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选择“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上传PDF格式材料(需原件扫描,电子章需合法有效)。 2. 预审与受理 - 5个工作日内反馈补正意见,材料齐全后受理(系统通知)。 3. 技术审评(1-3个月) - 药监局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充说明或现场核查。 4. 备案凭证发放 - 通过后发放电子/纸质《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沪械备XXXXXXX号)。 四、备案后管理 1. 信息变更 - 企业名称、地址等非技术性变更需30日内提交变更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变更需重新备案。 2. 年度报告 - 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年度产品生产、销售、不良事件等情况。 3. 不良事件监测 - 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及时上报,严重事件需15日内报告。 4. 生产与标签 - 产品标签、说明书需标注备案号,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 五、注意事项 1. 分类准确性:错误分类可能导致备案无效,建议预沟通药监局。 2. 材料真实性:虚假材料将面临处罚,备案后可能面临现场检查。 3. 政策更新:关注上海市药监局动态,如近期“全程网办”优化措施。 4. 费用预估:官方无备案费,但检测费用约1-5万元(视产品复杂度)。 六、常见问题 - Q:备案凭证有效期? A:无固定有效期,但需持续符合法规要求,重大变更需重新备案。 - Q:进口产品备案特殊要求? A:需提供原产国上市证明及中文译本,境内代理人授权文件。 - Q:备案后如何上市销售? A:备案完成即可上市,但需确保生产合规并完成产品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