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遵循中国《合伙企业法》及当地规定,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条件: 一、上海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条件 1. 合伙人要求: - 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至少1名有限合伙人(LP)(以出资额为限担责),数量不超过50人。 - 自然人合伙人需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 企业名称: - 名称需包含“有限合伙”字样(如:上海XX有限合伙企业),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3. 注册地址: - 需提供上海市内的实际经营地址(商业用途),需提交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 合伙协议: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权利义务等。 5. 出资要求: - 合伙人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认缴制,需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二、上海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1. 核名预审: -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企业名称申请,1-3个工作日出结果。 2. 提交材料: - 通过“一网通办”上传或现场递交至市场监管局: - 《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 - 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 合伙协议 - 经营场所证明 - 若为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 领取营业执照: - 材料审核通过后(约5-7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刻章备案: -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需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刻章点办理。 5. 银行开户: - 持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至银行开立企业账户。 6. 税务登记: - 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办理税务登记,核定税种(合伙企业无需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自行申报)。 三、特殊注意事项 - 行业限制:部分行业(如金融、教育)需前置审批资质。 - 税收政策: - 合伙企业为“税收透明体”,利润分配后由合伙人缴纳个税(20%税率)或企业所得税。 - 上海部分地区(如自贸区)可能有税收优惠,需具体咨询。 - 年报要求: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报。 四、常见用途 - 私募股权基金、创投企业 - 员工持股平台 - 项目投资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