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印章(钢印) 公司的法团印章是一个章面直径约为38mm的金属印章,即我们常说的“钢印”。通常会和贴纸一起使用。 法团印章上须以清晰可见的字样刻有该公司名称: 如果公司同时拥有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法团印章须刻有该中文名称或该英文名称,或两者都刻有; 如果公司只有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法团印章须刻有该中文名称或该英文名称。 性质 法团印章相当于内地公司的公章。 用途 使用法团印章签署文件前,须仔细阅读有关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并严格按照其章程细则的条文加盖法团印章。 小圆章 香港公司的小圆章规格为直径为21mm的圆形,排版方式通常为双边加内圈,外圈为公司英文名称,加*号,内圈则为公司的中文名称。小圆章的颜色多为蓝色或紫色。 用途 用来表明该香港公司已经知晓某件事情或证明某种行为。 适用场合:进货单、对账单、付款凭证、盖在合同文本的修改处,证明修改处是该公司承认的。 长条章 香港公司的长条章为57*22mm的长方形印章,排版方式上排左起刻有“For and on behalf of”(仅此代表),下面刻有香港公司中英文名称。下排左起刻授权人签字横线,横线下方刻有“Authorized Signature(s)”(授权人签字)。长条章的颜色通常为蓝色或紫色,也有可能为红色。 长条章一般用于银行账号(支票、汇款单、取款单、转帐单)、签署合同、订单等。香港公司重要文档签署都可使用条形章,须配合授权人的签字。 即使配合了签字,也要注意两个问题: 长条章只能用于普通合同。对于成文法规定须采用契据的某些文件,如不动产转让合同、股票等,仅有“长条章”是不能生效的; 根据香港最新公司法第121条规定,在“长条章”上签字的人需要取得“明示或默示”的公司授权。(*这个明示的授权可以是授权该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是加盖法团印章的授权书;通常都认为公司董事本身是被视为获得公司默示授权签字的人。) 关于印章的小tips 香港公司印章虽不需要备案,但印章名称还是必须与公司注册处登记的一模一样。不可以将印章中公司中文名称繁体改为简体,也不可以缩写。如果将公司名字改为简体,那么在香港注册处上是查不到的,在使用时将缺乏法律约束力。 法律上,香港印章中的效力最高的印章就是钢印,一般只在买车、买楼、买股票等重要情况下才使用;条形章是使用最多的印章,大多数情况下用条形章就可以了。小圆章的外观与内地公司的公章最为相似,而且经常会被戳盖在进货单、发票、收据等文件上以表示公司对这些文件的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