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合伙企业及办理执照的步骤如下,请结合最新政策核实: 一、上海合伙企业注册步骤 1. 名称预先核准 -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交3-5个备选名称,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准备材料并在线提交 -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报企业信息,上传所需材料(详见第二部分),提交后等待审核。 3. 领取营业执照 - 审核通过后,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工商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刻制印章 -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备案的刻章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费用约500-800元)。 5. 税务登记 - 领取执照后30日内,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线下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核定税种及发票申领。 6. 银行开户 - 预约银行对公账户开户,需携带营业执照、印章、合伙人身份证等材料。 7. 社保公积金开户 - 如有雇员,需在30日内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账户。 二、办理执照所需资料 1. 基础材料 -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字)。 - 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自然人)或营业执照(法人)。 - 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合伙协议 - 需明确出资方式、数额、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入伙退伙等条款(建议由律师审核)。 3. 其他文件 - 委托代理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从事特殊行业的许可证(如餐饮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 1. 合伙类型区分 - 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需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GP)和1名有限合伙人(LP),LP以出资额为限担责。 2. 政策更新 - 上海部分区域(如自贸区)可能有简化流程,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 3. 常见问题 - 经营场所:虚拟地址注册需符合园区要求,部分行业需实地经营。 - 税务申报: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人需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