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宝山区注册合伙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并遵循相关流程: 一、上海宝山区合伙企业注册核心材料清单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通过上海市“一窗通”平台或现场提交核名申请,名称格式为“上海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上海XX合伙”。 2.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需全体合伙人签署,可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模板。 3. 合伙协议 - 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明确出资方式、数额、利润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机制等条款。 4. 合伙人身份证明 - 自然人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无需居住证)。 - 法人/其他组织合伙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外籍/港澳台合伙人:护照或身份证明需经公证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 5. 经营场所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 + 租赁协议(出租方为自然人需签字,法人需加盖公章)。 - 若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人声明(说明无偿使用)。 6. 出资权属证明 - 货币出资:银行询证函或验资报告(若需)。 - 非货币出资(如知识产权、实物):需提交评估报告或全体合伙人确认书。 7. 其他文件 - 执行事务合伙人(如有)的委派书及身份证明。 -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行业许可证(如餐饮需食品经营许可)。 二、上海宝山区合伙企业注册办理流程 1. 名称核准 - 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企业名称申请。 2. 在线填报 - 登录“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材料。 3. 现场提交 - 预约后至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宝山区淞滨路1号)递交纸质材料。 4. 领取执照 - 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3-5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 合伙协议公证:涉及境外合伙人的,建议对协议进行公证。 2. 税务登记:执照领取后30日内至税务机关备案。 3. 银行开户:需携带执照、公章等至银行办理基本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