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销公司的流程主要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简易注销(符合条件的企业适用) 适用条件: 1.未开展经营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无股权冻结、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 流程: 1.内部决议:股东会或全体股东通过注销决议。 2.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公示《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示期20天。 3.税务注销:完成税务清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 4.提交材料:公示期满后,向市场监管局提交: -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5.领取注销证明: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二、普通注销(一般流程) 1.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申请书》)。 -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资产处置等。 2.登报或公示公告 -清算组成立后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期45天。 -(注:上海已取消强制登报要求,线上公示即可。) 3.税务注销 -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完成税务清算。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办理《清税证明》。 -提示:若存在税务异常(如逾期申报),需先处理完毕。 4.工商注销 -公示期满后,向市场监管局提交: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 -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或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5.其他注销事项 -银行账户:凭注销证明到开户行销户。 -社保公积金:注销企业社保、公积金账户。 -印章:到公安部门备案后销毁公章、财务章等。 三、所需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公章、法人章 3.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 5.清税证明 6.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如有) 四、注意事项 1.税务异常处理:如有逾期申报或欠税,需补办并缴纳罚款后才能注销。 2.时间周期:普通注销约需2-3个月,简易注销约1个月。 3.代办服务: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费用约2000-5000元)。 4.线上办理:上海已开通“一网通办”平台,部分步骤可在线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