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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2021-4-29 10:01|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587| 评论: 0

摘要: 中小板的意思中小板块也就是中小企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上板块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 ...
中小板的意思

中小板块也就是中小企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上板块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被视为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 中小板市场也叫创业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

1、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3、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5、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6、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7、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8、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9、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10、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11、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12、募集资金用途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13、限制行为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14、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15、发审委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16、初审征求意见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17、保荐人持续督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在中小板上市需注册资金多少

在中小板上市需注册资金至少在5000万以上。

中小板上市流程

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相对独立管理。

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二,独立性条件。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第三,规范运行条件。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任职资格。

第四,财务会计条件。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具体各项财务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达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实际操作中建议最近一年利润5000万,净资产收益率20%以上,增长率30%,创业板利润3000万)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及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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