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代理费为元/月.超过500万元,每超过一个500万元,每月另加100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以上是代理注册上海公司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财务代理合同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