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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被行政处罚

2021-5-11 04:3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083| 评论: 0

摘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该市某眼镜店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在该眼镜店,执法人员发现正在销售“隐形眼镜”和“隐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该市某眼镜店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检查。

在该眼镜店,执法人员发现正在销售“隐形眼镜”和“隐形眼镜护理液”两种第三类医疗器械。该店相关负责人在现场无法提供经营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持有的许可证。

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被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已超期,在没有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的情况下,仍未停止销售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软性亲水接触镜和护理液等产品。

该局相关人士表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科普:国家现在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监管,按风险高低分别为一、二、三类。因为隐形眼镜直接和眼睛结膜接触,风险比较高,所以按三类医疗器械监管。按照规定,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是药监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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