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可以吗? 在税务管理上,截止到目前没有任何明确规定超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发票的文件。 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的精神就是符合真实业务,也就是说,你如果实际提供了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过营业执照范围,也应该如实开票纳税,营业执照的范围不构成对是否开票是否纳税的本质问题的阻碍。不能说我没有这个经营范围,就不让我开票,不纳税了。 所以,一般认为超经营范围可以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精神,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并不违法。 同时,各地税局对于超经营范围开票问题意见不一,具体处理方式建议要以主管机关意见为准。 二、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有什么风险吗? 超经营范围开票虽然合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开票系统内无法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或者纳税申报出现异常 (1)企业超经营范围自行开具发票时,可能会遇到开票系统内没有与经营业务相对应的税率。 比如某服务类企业销售废旧电脑,在开票系统内无法选择13%的税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金税盘去税务局重新发行,将相关信息授权录入防伪税控设备。最终能否给企业发行可能还会看税局是否做了税种和品名的核定。 (2)举个例子: 比如经营餐饮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征收品目就是餐饮服务,未核定其他内容。如果税务局设置了征收品目和申报表的勾稽检查,那么就算该企业自行开具了3%销售货物的发票,在申报时系统仍可能会提示申报异常,无法填表。 这种情况需要去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然后申报就不会限制了。 2、税务稽查的风险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开具超经营范围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开具后也会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因为现行的开票系统,需根据开票内容,选择商品名称、税务编号等,在发票中,购销双方以及商品名称都是很清楚、准确的。 当开票内容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时,极易引起税务局的注意,所以超出经营范围开票,是存在较大税务风险的。 因此,发生“超经营范围业务”,必须开具超经营范围增值税发票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税务证据:如购销合同、账单等,以应对税务部门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