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大会计票规则是什么?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关于网络投票、现场投票计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三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由现场股东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进程至少提前30分钟在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布,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第十五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六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第五章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同时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准。 上市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当日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网络表决结果。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以及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根据相关资料的解释,不难总结出以下结论,公司股东大会的计票规则,不是有某公司而定的,而是需要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综合分析,并且进行票数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