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答: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客体具有无形性。知识产权通常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产物,其本质是一种信息。 (2)内容具有独占性。知识产权是支配权,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 3)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除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知识产权只能在本国境内有效,而且具有一定期限。 《民法总则》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其中,著作权,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项权利。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等。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是指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