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撤三!怎么办? 通常注册完拿到商标注册证对于商标申请人来说都可以松口气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注册过的商标如果使用不当的,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随着商标注册越来越便利化,国民品牌意识的觉醒,商标注册量与日俱增,商标一标难求,注册商标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案件越来越多。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条款的目的在于清理闲置注册商标,督促商标权人积极使用商标。所以注册完毕拿到证书才是商标品牌发展的第一步。 遇到撤三申请的怎么办?不要害怕,积极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 1、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2、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3、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4、近三年的广告宣传费用统计(请加盖公章),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5、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6、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譬如参展照片、参展证、缴费发票等。 7、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8、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包括各种奖章、奖状、荣誉及称号等。 这需要企业日常做好对商标推广使用的证据保全,那如果日常企业没有做好相关的使用证据保全或者提供的使用材料无法构成商标法意义上商标使用该怎么办? 对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通过过一段时间提出重新申请一次(最好是快到三年时提出重新申请),虽然需要花费一点费用,但是相对商标被撤销的风险要值的多,但别忘了申请人要一致。 另外企业还需要对商标如实正确使用,避免使用不当造成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且各种证据材料方面最好有一定时间体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定时的对使用证据进行公证一下。 最后还需要及时跟代理机构联系,以保证可以在规定时效内有条不紊的完成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