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在有会议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议事规则进行的。这也是考虑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呢? 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包括总则、董事的任职资格、董事的行为规范、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工作费用以及其他事项。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有股东会批准,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明确的约定,行使这些规则都是要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 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 1、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准确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委托代理人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决议方式和结果,并载明每一位董事对该议项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2、由于董事会决定错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在记录上明确表示同意和弃权的董事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记录上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董事免除连带责任。 3、董事会对每个列入议程的议案都应作出书面决定。决定的记载方式有两种:纪要和决议。 一般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知道即可,或仅需备案的作成纪要;需要上报,或需要公告的作成决议。 4、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正常记录时,由董事会秘书指定1名记录员负责记录。董事会秘书应详细告知该记录员记录的要求和应履行的保密义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员都应在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