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期间变更投资人和经办人怎么办? 调整相关信息提交: 1、提交原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已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 2、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一)延长有效期: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可在届满日期前向名称核准机关申请一次名称延期。 注意: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变更投资人:全体投资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更换投资人。使用投资人姓名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的,该投资人退出投资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三)变更授权(许可)方式:应由授权(许可)方出具新的授权(许可)文件。 (四)调整主营业务:调整导致企业名称构成发生变化或导致同行业内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不予调整,如: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申请调整为“商业”主营业务的。 (五)名称注销:申请人可以在名称有效期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预先核准名称。 (六)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时,内容审核通过,但经办人授权期限过期,有些地区要求经办人和网登人一致才能受理,其它地区可以直接更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