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分红可以核定征税吗?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分红收入必须单独按照20%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股东是个人还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没有改变。 因此,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税来规避分红个税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分红可以核定征税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