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体近三年及申请当年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授权6件以上或计算机软件登记6件以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前提必须拥有专利,企业可通过申请、转让、许可的方便获得专利权,前期签订服务合同,待获得专利证书申请认定);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个发明专利或6个实用新型或6项软件着作权,且必须证书已下来); (三)企业主页产品的核心技术作用的知识产权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该企业科技人员中参与相关技术研发的比例大于或等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五)近三年企业,对于企业注册期不到三年的按照实际注册计算,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比例不低于5%, 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 2.比例不低于4%,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 3.比例不低于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 在国内企业研发费用总费用的比例大于或等于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比例大于或等于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 (七)创新,企业必须拥有创新能力,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大于70分。 (八)一年内企业未发生事故或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毁坏污染环境问题。 二、高新技术企业以下三个方面是审查工作内容主要: 1、合规性审查 审查年度财务分析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发展报告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以及企业的开发与研究活动(项目) 2、独立评价 主要对企业的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等进行评审打分;各技术专家需分别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纳税申报表、专项报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评价打分,每位财务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财务专家评价表。 3、综合评价 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在各评审专家进行独立评价的基础上。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查内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