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刚刚通知: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全部改成查账征收!到底怎么回事?核定征收真的要成为历史了吗? 取消核定征收 8月1日起执行! 近几日,上海一直在传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即将取消,原以为此消息只是谣言,但在昨天证实了。 从8月1日开始,上海一般纳税人个独/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因年度内不能有二种征收方式,所以查账征收,大概率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而查账征收意味着要查发票、查进项! 一时间,上海出现了很多核定征收的企业在排队注销!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有此消息传出,所以这个消息不算太突兀。 遭到取消核定征收的不仅仅只有上海。 贵州税务局:对核定征收全面收紧,不准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不准未经调查、未按规定流程随意核定、调整纳税人定额。 杭州税务局:对超定额和超开票额的纳税人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且,国家税务总局对财税体制改革支持提出要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管理方式改革。 个体工商户管理方式改革是指,完善税制,推进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的转变,严格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标准,减少核定征收企业的数量,同时为查账征收户提供更便捷的方式。 什么是核定征收? 一、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是指,因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导致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在个人所得税上应用较广泛。个税的核定征收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方式。 二、为什么税务局要逐步取消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管理风险巨大 核定征收是一种粗放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针对没有建账的或者建了账但是税务机关不信的。 核定征收原本是惩罚性措施,但在实务中,却逐渐成为了一种“税收优惠”。目前,核定征收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2、造成税款直接流失。 3、造成下游企业计税基础减少 主要途径有2个: 4、造成上游企业税款流失 按收入定率征收企业或定额征收企业,由于没有支出发票也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可能不向上游企业索取发票,将导致上游企业藏匿收入,少缴增值税和消费税。 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逐步实现取消核定征收,能减少税源损失、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警惕!利用核定征收筹划风险巨大! 一、虚开发票 例如,A公司为减少企业所得税,专门在税收洼地成立了一家定额征收的B公司,B公司在定额内给A公司开具发票,A公司用发票抵减成本,降低企业所得税。 A公司与B公司没有实际交易而开具发票,属于虚开发票,风险非常大! 二、转移利润 例如,A公司为减少企业所得税,专门在税收洼地成立了一家核定征收的B公司,A公司将货物低价销售给B公司,从而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B公司再将货物以正常价格销售给客户,但由于B公司核定征收,整体税负低于A公司,因此,最终A、B公司整体利润不变,但缴纳的税款减少。 A、B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缺乏商业目的,属于有意偷逃税款,面临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三、隐匿收入 例如,A公司为减少企业所得税,专门在税收洼地成立了一家核定征收的B公司。A公司将货物销售给B公司,不开具发票,B公司由于是核定征收,没有成本发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而A公司趁机藏匿收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趁机藏匿收入来偷漏税,面临稽查补税的风险。 四、对税收优惠的影响 核定征收由于通常收入或者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对于一些要求单独核算的税收优惠不能享受,例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取消核定征收有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是个好消息。而那些想利用核定征收来偷税漏税的人,奉劝赶紧收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