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由公司的监事提出,而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等的情形时,也可以召开。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91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条件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