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需要可能会注册成立一个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我们都知道,分公司是隶属于母公司的,没有独立的管理权,那么,想注销分公司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步骤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小编提醒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综上所述,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管理自主权,但是分公司注销流程跟母公司注销流程其实是大同小异,提交的材料也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