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纳税人对免征的增值税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应该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属于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一、免征增值税是什么? 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个人转让著作权;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